太原小微企业能享受哪些财政政策扶持
2015-11-24 16:20:39.0
太原今年成功入选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三年示范期内,中央、省、市三级专项资金总计22.3亿元,将用于太原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11月4日,太原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程跃龙就太原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进行了解读。
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程跃龙解读我市对小微企业财政扶持政策
程跃龙说,中央和省对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采取资金奖励的办法为,三年示范期内,中央奖励资金9亿元(每年3亿元),省政府奖励1.3亿元,加上市级配套资金12亿元(每年4亿元),中央、省、市三级“双创”专项资金达到22.3亿元。按项目分类支出,示范期内创业创新空间补助支出83000万元,公共服务支出59290万元,融资支持支出5921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3000万元,平衡资金18500万元。按年度支出,2015年安排支出财政专项资金8.1亿元,2016年安排支出6.9亿元,2017年安排支出7.3亿元。
2015年支出的财政专项资金为8.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8亿元,市级配套资金4亿元,省级配套资金0.3亿元。支持的项目具体为:创业创新空间房租补贴等资金2.4亿元,主要是对创业创新的五大空间载体进行房租补贴和服务费用补贴,包括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商贸企业聚集区,以及微型企业孵化园。公共服务资金2.18亿元,主要支持建设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法律维权、管理咨询等十九项内容。融资支持资金2.87亿元,主要支持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太原市股权交易中心”改革、“新三板”投资基金等内容。此外,还有其他资金1000万元、平衡资金5500万元。
另外,根据《方案》要求,针对14个县(市、区)、开发区创业创新空间(物理空间)补贴资金、融资支持资金采用切块分配的方式,按各县(市、区)和开发区载体类型、孵化面积以及撬动资金情况,安排资金给予房租补贴、服务费用补贴和相关费用减免。县(市、区)和开发区根据切块资金额度按照不同比例相应配套资金,市级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具体配套比例分别是:高新区、经济区按照1:2配比,城六区、民营区、不锈钢园区按照1:1.5配比,古交市、清徐县按照1:1配比,阳曲县、娄烦县按照1:0.5配比。2015年,中央、省、市、县四级支持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工作的专项资金达到14亿元之多。
程跃龙表示,市财政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尽快出台“双创”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管理专项资金,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让专项资金发挥作用,促进“双创”示范工作。同时,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财政将做好融资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设立担保扶持基金和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解决初创期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二是加大对以“助保贷”形式为主的融资模式创新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拓展投融资模式,为成长期的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解决融资问题;三是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基金、新三版投资引导基金以及互联网金融等,为快速成长期、成熟期的小微企业上市以及转板上市提供融资支持。